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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讨一个有意思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hiyi    时间: 2011-7-24 13:05
标题: 探讨一个有意思的问题

上面这个是很多年前盗印的明信片,极限集邮者刊物曾披露过,可谓臭名远扬。
不过现在也有很多老明信片的翻印片,如果抛开盗印,就是以翻印片来制片的话,是不是也可以得到认同?总觉得这些片沉淀了这么些年,起码比现在专印片有价值,不知大家怎么认为?
作者: 姜臻    时间: 2011-7-24 13:22
我个人不会认同,我认为和专印片无异。
作者: 淘片者    时间: 2011-7-24 13:35
我个人不会认同,我认为和专印片无异。
作者: hwf    时间: 2011-7-24 14: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古月    时间: 2011-7-24 15:14
不要鱼目混珠,当做专印片用,没什么不好的。
作者: 易水寒    时间: 2011-7-24 20:51
就当专印片用,也是多年前的专印片
作者: 星城之光    时间: 2011-7-24 22:22
翻印片就是翻印片,我是不会认同的。
作者: jiukou    时间: 2011-7-25 12:07
留着当资料吧!除非又重新发行泰山邮票!
作者: btchl    时间: 2011-7-25 16:36
由此想到:民国高仿的一些瓷器,现在也是具有一定价值的,但需要时间的积淀。 现在换成了明信片,价值就不好说了。
作者: 张福魁    时间: 2011-7-25 17:04
我个人的观点:
1、它是明信片;
2、它是仿明国时期的明信片,也就是说是赝品;
3、它是可以用来制极限片的,只是在介绍明信片时要说明是什么时侯印制的,而不能充当为民国片
作者: 张福魁    时间: 2011-7-25 17:07
如果楼主想用此套片中的探海石来制作香港的内地风光邮票极限片,
个人觉的没有必要!
片虽是假片,但估计购买时的价格也不会太低,片子还可以放着,待以后使用!
作者: czyqf001    时间: 2011-7-25 17:45
一个合法,一个非法,不能混淆。
作者: rocky    时间: 2011-7-27 09:04
对于这个问题比较纠结。
明信片现在应该怎么来认定呢?如果说这类仿制片也认可的话,个人打印的有格式的算不算是认可的明信片呢?
作者: 李继烈    时间: 2011-7-28 13:49
对于这个问题比较纠结。
明信片现在应该怎么来认定呢?如果说这类仿制片也认可的话,个人打印的有格式的算不算是认可的明信片呢?
rocky 发表于 2011-7-27 09:04

没啥纠结的
怎样认定明信片,首先自己就要有一个定位。
仅仅是玩玩而已,啥自印片、剪裁画片、甚至“锑锅换底”等片,什么都无所谓。
要是按照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来玩,恐怕还得考虑其中:“万国邮政联盟有关的规定”、“市场上流通的明信片”等字样含义参考着玩。
偶以为,作为盗版片(有邮友称假片),竟管会因岁月的流逝而日渐古老,但最终仍不会转变其本质属性。
盗版片不等同于仿印片、翻印片。12楼喻有说得好:“一个合法,一个非法,不能混淆”。
作者: rocky    时间: 2011-8-4 16:57
受教了哈。。。。。
作者: lizan7    时间: 2011-11-18 12:46
个人觉得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了,毕竟也是有些年岁沉淀的老片子了,更需要看重片子实际的意义。
并不是为了参加比赛而制片,是不是合法是官方的事情,而制作极限片本来就是自我欣赏并得到认同的过程,何必太过较真的评断其价值。
作者: jxjy123    时间: 2011-11-18 18:18
有原版片何必要用翻印片.
作者: hwf    时间: 2011-11-19 10: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李宏    时间: 2011-11-25 11:43
就当专印片用
作者: liyufu    时间: 2011-11-25 17:29
我个人的观点:
1、它是明信片;
2、它是仿明国时期的明信片,也就是说是赝品;
3、它是可以用来制极限片的,只是在介绍明信片时要说明是什么时侯印制的,而不能充当为民国片
张福魁 发表于 2011-7-25 17:04


但确实是侵犯了民国商务版权!!只是在国内没有去和他打官司而已。。。。。
作者: liyufu    时间: 2011-11-25 17:30
一个合法,一个非法,不能混淆。
czyqf001 发表于 2011-7-25 17:45

赞同!中国还是慢慢会走向法治的!
作者: 李继烈    时间: 2011-11-25 17:48
但确实是侵犯了民国商务版权!!只是在国内没有去和他打官司而已。。。。。
liyufu 发表于 2011-11-25 17:29

九十年代初个人隐蔽之行为,打官司嘛找不着北呢。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11-11-25 22:14
其实没有什么好讨论
只要是明信片就可以制作极限片(因此我最不赞成什么开放类极限集邮将用什么照片门券等制作的也包含在极限集邮内)
虽然是侵权的盗版只是违反知识产权的精神但并没有违反极限片三要素之一的基本要求制作的也是正宗极限片
(97年沈阳那套与什么香港画报社联合出版的可没有人“讨论”,买盗版书盗版音像没有人质疑为何要质疑用这种明信片制作的极限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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