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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人说做极限片侵权! [打印本页]

作者: 阿必尚    时间: 2011-8-3 15:53
标题: 有人说做极限片侵权!
有人说做极限片侵权http://hcyc.uueasy.com/read-htm-tid-17-page-e.html#a
作者: 王飙    时间: 2011-8-3 16:05
别理他,纯粹胡说八道。
作者: 古月    时间: 2011-8-3 16:12
法盲,可笑~
作者: 李忠    时间: 2011-8-3 16:41
哈哈~~太可笑了!
作者: 张福魁    时间: 2011-8-3 16:51
维权的意识值得我们去学习...
作者: 星城之光    时间: 2011-8-3 20:48
要维权找邮政广告公司!
作者: 星城之光    时间: 2011-8-3 20:48
要维权找邮政广告公司!
作者: 东北老头    时间: 2011-8-3 21:04
是啊,这和集邮爱好者有什么关系呢?
作者: 陈拥军    时间: 2011-8-3 21:31
可笑
作者: jiukou    时间: 2011-8-3 22:06
准确的说,是印制金卡的单位侵权。集邮者是购买的明信片,这是商品,用其制作极限片不构成侵权!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11-8-3 22:13
找错对象了!
作者: djycfm    时间: 2011-8-3 22:30

作者: 克拉玛依集邮    时间: 2011-8-4 20:29
脑袋让大象踩了的人才这样无聊!
作者: 豫北邮客    时间: 2011-8-4 21:07
估计是被盗急啦,不分青红皂白的咬人啊
作者: planet323    时间: 2011-8-4 21:15
张海宁你好!
作者: 清泉笃行    时间: 2011-8-4 23:09
维权可以理解,但是要找对对象删!
作者: 钟情    时间: 2011-11-13 09:02
文化产权在中国一直得不到有力的保护,所以中国翻版的东西不断,继而发展到伪劣产品——没毒的农药——有毒食品也出来了,什么苏丹红、孔雀绿、一滴香……
据说,在欧洲,你背一个假冒牌子的包逛街,被捉到了,是要被罚款的,而且还不轻,这样,市民一般就不会主动去买假冒物品,“没有买,就没有卖”,这为打击“侵权”消灭了很重要的一个根源了。
明信片只是邮政印的吗?市场上卖的大多数品种是个出版社印的,而且更多侵权的还是私印的。
象着样发现“侵权”作品,追查的做法不是要所见到的“集邮者”提供线索,你能怎么追查?
作者: hwf    时间: 2011-11-1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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