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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yc 于 2012-9-19 16:39 编辑
澳門近日發佈發行《奧比斯救盲三十年》郵票的行政長官批示,根據批示,該套郵票為一套兩枚的附捐郵票,每枚附捐1元。
澳門郵政早期曾經發行過慈善郵票,規定在每年特定的日子里寄發的平信都要加貼一枚慈善郵票,收入用作慈善,但發行附捐郵票為史上首次。

第22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起,發行並流通以「奧比斯救盲三十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附捐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一元五角加一元 150,000枚
五元加一元 150,000枚
二、上款所指兩枚附捐郵票的郵資金額分別為澳門幣一元五角及澳門幣五元,每枚郵票的附捐金額為澳門幣一元。附捐金額捐獻予「澳門奧比斯」。
三、該等附捐郵票印刷成三萬七千五百張小版張,其中九千三百七十五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四、該發行包括附捐郵票、首日封及資料單張,銷售期由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至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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