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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期间式纪念邮戳是否合格?可否适用盖销极限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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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5-29 21: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0-5-31 08:17 编辑


















http://www.hbjy88.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4
2#
发表于 2010-5-29 22:06 | 只看该作者
持之有物,言之有理~~
3#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22: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0-5-29 22:33 编辑

邮电部关于集邮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邮电部1995年10月06日公布)
第四章 邮政日戳、纪念邮戳、纪念戳的刻制及使用
第二十三条 纪念邮戳用来盖销收寄的邮件上所贴用的邮票时(包括首日封),只限在纪念日的当日(就是纪念邮戳上表明日期的那一天)当地使用。用来盖销集邮品上所贴的邮票时,从纪念邮戳上表明的日期起算,一个月为限,但不允许用来盖销相关纪念邮戳纪念品以后发行的邮票、邮资明信片和邮资信封。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 
发布日期:1995年10月06日 
实施日期:1995年10月06日 (中央法规)
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22:38 | 只看该作者
1960年下发的邮业字第(60)36号《纪念邮戳刻制使用办法》
 三、纪念邮戳的规格,(一)必须刻有局名、年、月、日。局名应与日戳上所用的一致。
5#
发表于 2010-5-30 08: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lzhangxin 于 2010-5-30 20:54 编辑

关于纪念戳的使用时限,本是限于当日使用,可以销票,现在却将该纪念戳使用时间延长到180多天,地方法规与中央法规发生了冲突,是否属于违规?
另外,这种期间式纪念戳将日期放置于地名中间,明显与部颁的格式不符,是否属不规范的纪戳?
6#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3:31 | 只看该作者
从以前的邮电部到现今的国家邮政局,所有有关纪念邮戳的部颁文件,仅仅规定纪念邮戳“必须刻有局名、年、月、日”、“只限在纪念日的当日(就是纪念邮戳上表明日期的那一天)当地使用”等,都没有对此类“特种邮戳”的日期设定限制为只能“一日”(一天)。

这即让不少地方邮政,如杭州邮政局的“2001中国杭州西湖博览会(10.20--11.10)”、武汉邮政局的“中国 · 瑞士邮票展览(2000.4.30--5.3)”等刻制启用期间式纪念邮戳打了擦边球。

这次上海邮政局刻制的世博会6个可盖销184天的纪念邮戳恐怕是中国邮政邮戳史上时间跨度最长的了。
7#
发表于 2010-5-30 15:06 | 只看该作者
“啥时间”~~至“啥时间”的日戳,不够“极限”也~~
8#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5:18 | 只看该作者
“啥时间”~~至“啥时间”的日戳,不够“极限”也~~
徐正炎 发表于 2010-5-30 15:06


极限片对邮戳的要求主要是地点的和谐,对于日期仅仅说:“邮戳要在邮票的有效使用期内盖销,并尽可能接近邮票的发行日期”、“时间的和谐一致定义为在邮票的邮政有效期内的邮戳日期”。
9#
发表于 2010-5-30 21:16 | 只看该作者
较规范的纪念邮戳,纪念邮戳的用途(纪念某一重大活动)、地点(上海)、时间(活动的跨度)都很明确,尤其是指出戳具是在邮政柜台使用以及和日戳共同使用的要求,都是严格按对纪念邮戳的管理规定来的。是制作极限片的理想戳记。只是在展品中要说明纪念邮戳的使用地点(具体使用邮局)和票片在地点上的和谐性。
不过是,这些临时的邮政服务处在纪念邮戳使用时间内是否会一直存在。
另外,戳的大小是否符合标准。
10#
发表于 2010-5-30 22:20 | 只看该作者
文件上说明,要在加盖纪念戳的信封(本人注:包括实寄明信片)正面空白处另加盖收寄日戳。这就说明此戳是要与收寄日戳同时使用的,并必须加盖在有效邮资的同一面,以证明盖销有效邮资的时间。这给制作极限片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极限片的有效邮资即邮票是贴在反面的(名址面为正面),而极限片只能一票一戳,上海邮政的文件无法执行;二是把收寄日戳补盖在极限片的名址面,以此佐证邮票盖销的时间,但还是违反了关于纪念戳要与收寄日戳盖在同一面的文件规定。
11#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23: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0-5-31 11:41 编辑

原邮电部于1960年邮业字第(60)36号《纪念邮戳刻制使用办法》文件规定:
三、纪念邮戳的规格,(一)必须刻有局名、年、月、日。局名应与日戳上所用的一致。(二)式样不限,但任何一面的长度(圆形的为直径),均不得超过50mm。(三)纪念文字必须切合纪念内容,并应写全,不可以用简称、缩名。字体必须清楚、端正、庄重。

四、纪念邮戳的使用范围,。。。。。。只盖销现行各种邮票(包括已停售但未停用的),明信片和邮资封上的邮资图案(邮票用纪念邮戳盖销时,为表明收寄时刻,应另盖普通日戳)。

我国纪念邮戳基本上都仅仅刻有笼统的市(区)、县、镇地名名称,很少有按照原邮电部的要求刻上具体的邮局局名。因此盖销这样的纪念邮戳,显然无法明确收寄责任,而中国集邮总公司为了商业的利益,在发行的首日封上,纪念邮戳地名甚至仅为“中国”二字。

然而,原邮电部似乎事先知道各地邮政局不会严格遵守其颁布的条例执行(如“必须刻有局名”在《纪念邮戳刻制使用办法》中又规定“邮票用纪念邮戳盖销时,为表明收寄时刻,应另盖当日的普通日戳”。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23: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0-5-31 11:29 编辑

对于极限片加盖纪念邮戳的问题,原邮电部《纪念邮戳刻制使用办法》文件规定:“用来盖销集邮品上所贴的邮票时,从纪念邮戳上表明的日期起算,一个月为限”。由此很明确:盖销非实寄的集邮品无需另外加盖普通日戳。

上海邮政局就世博会纪念邮戳的文件规定:对于已盖销纪念邮戳的“信件”在“收寄时必须在信封正面的空白处另加盖收寄日戳”
这和非实寄的集邮品(包括极限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00:00 | 只看该作者
文件上说明,要在加盖纪念戳的信封(本人注:包括实寄明信片)正面空白处另加盖收寄日戳。这就说明此戳是要与收寄日戳同时使用的,并必须加盖在有效邮资的同一面,以证明盖销有效邮资的时间。这给制作极限片带来两个 ...
时永良 发表于 2010-5-30 22:20


需要指正的是:根据邮电部1995年10月06日公布《邮电部关于集邮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盖销现行有效的各种邮票和邮资明信片、邮资信封上的邮票图案”应该称为“纪念邮戳”,而不是“纪念戳”。这是因为有以下条款决定的:《邮电部关于集邮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 纪念有较大意义活动的纪念戳,参照纪念邮戳的规格刻制。纪念戳可以用来盖销集邮品上所贴的邮票,但加盖了此项纪念戳的邮票只供集邮者收藏,不能作为纳付邮资之用。
14#
发表于 2010-5-31 18:25 | 只看该作者
上海世博园区纪念邮戳可用
此戳应称上海世博园区纪念邮戳,称“期间式”纪念邮戳不妥。
此戳既然是为上海世博会设计刻制的,那么制作极限邮品应是没有问题的。类似此戳以前有过,大家在国外来华邮展上见过,在北京亚运会邮展上也用过,不同点是此戳时间特长,以往只是几天至一周。若用此戳制片宜用各馆戳制作各馆片,若用它馆戳制己馆片似有不妥。至于时间上的失谐我看不存在,因戳上虽未标名具体日期,但它已包含你制片的日期在内(前提是心须在戳上规定的期限内制片),如果这样理解使用此戳制片还有什么不妥的呢。一家之言望大家指正,谢谢。
姓名:西安宋启源(宋长京) 电子信箱:scj19371126@sogou.com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8: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0-5-31 21:41 编辑
上海世博园区纪念邮戳可用
此戳应称上海世博园区纪念邮戳,称“期间式”纪念邮戳不妥。
此戳既然是为上海世博会设计刻制的,那么制作极限邮品应是没有问题的。类似此戳以前有过,大家在国外来华邮展上见过,在北京 ...
西安宋启源 发表于 2010-5-31 18:25

宋老师所言极是!
称“期间式”纪念邮戳是借用他人讨论类似纪念邮戳的文章用词,只是为行文方便而已。查2009年版《中国集邮大辞典》亦未收入此条款,亦没有“纪念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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