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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信寄得不“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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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3-26 16: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没有收据无法查询 速度延迟信件丢失 交易安全性有待加强
    没有收据无法查询
    国家邮政局于2009年9月发布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YZ/T 0129-2009)(以下简称《标准》),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服务规范。并适用于按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标准》对平信及其投递时间进行了规定。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邮件邮寄的全程时限是指邮政企业从收寄邮件到投递邮件的时间间隔,以邮件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标准》还特别强调,全程时限等于投递日戳日期减去收寄日戳日期。此外,信件全程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间3~6天,不超过6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5~9天,不超过9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省际其他地区之间8~15天,不超过15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
    《标准》只对用户交寄的给据邮件规定了查询期限,这表明,对平信这种 “收寄时不出具收据”的邮件,用户根本无法查询。
    《标准》附录中的免责条件规定,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根据该标准,一般情况下,如果平信发生丢失,邮局也概不负责。
    速度延迟信件丢失
    2月17日,记者将两封平信从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分别寄往崇文门外大街90号和平谷区阜前街7号。历时8天,两封信到达邮寄地点。但据信件上的邮戳时间显示,寄信时间均为2月22日,比记者的投递时间晚了5天。随后,记者联系了取走两封信件的邮递员。该邮递员工作单位为北京市东区邮电局亚运村邮电局。据其介绍,平信在北京市的寄信时间一般为3至4天,多则7天。对于记者的两封平信明显延迟投递的情况,该邮递员解释,信函普遍服务业务从收寄到投递,中间需要经过录入系统、封发分拣、运输交接、投递等一系列环节。一般而言,如果邮寄的信多,就有可能当天取信、发信;如果信件少,信件投递的地方太杂,信件的录入会比较慢,信件被取走后,还要隔天或隔几天才发信,因此邮件的投递时间会比寄信人寄信的时间要晚一些。该邮递员还表示,国家没有对平信的邮递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而且北京的平信邮递时间已经算是很快了,如果想要更快,只能寄快递。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北京市东区邮电局亚运村邮电局,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表示,邮电局不存在按信件多少来安排发信时间的情况,一般当天邮寄的信件就会当天投递,很少延迟到第二天。记者询问为何信件要在5天后才被投递,该负责人表示这可能是邮政局的具体工作情况所致。
    不仅邮递时间过慢,不少消费者还遭遇到平信丢失的情况。深圳的张燕,2010年1月5日在深圳福田彩田邮政局寄了一封平信,信内装有一个手机套卡号码,寄信地址是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同宝路某地。但是过去了整整10天,对方都没有收到信件。张燕前往深圳福田彩田邮政局询问,对方回复是“平信不能查询”,对此张燕颇感无奈。一个更典型的事件是,寄信人杨海平给汉中、户县等地的客户发出了297封信,结果只有120封寄到了客户手上。对于杨海平的质问,邮局同样给出了平常邮件遗失不予赔偿,不予查询的回复。
    交易安全性有待加强
    在当今流行的通讯方法中,平信是最平常、最传统的方法之一。很多寄件人冲着平信邮资低,邮寄方便(可以在任何时间将平信投入邮筒,可以在任何一个邮筒或邮箱所在地投递平信),可信度高的特点选择了平信邮递这种交易方式。但就不少寄件人的经历来看,平信邮递的安全性很低,通过邮政寄递平信的时限较长,投递速度越来越慢,邮件丢失现象时常发生。实际上所谓的交易效率并没有充分的交易安全作支撑,交易目的往往不能实现,交易效率也无从谈起。
    依据邮政法的规定,平信是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信。也就是说,平信在投递过程中没有给予寄信人任何凭据,一旦遗失,邮政局也不提供查询和赔偿服务功能。从这一点说,平信邮递机制对交易安全与交易效率的特殊处理,导致绝大多数平信遗失的索赔请求通常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相关权益得不到维护。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分析,就相关法律来看,平信的邮寄服务质量约定并不明确,应当依据平信邮寄的习惯确认服务质量。具体来说,消费者付费寄信,就与邮局形成了合同关系,邮局有义务将信件准确投递至收件人。不能因为邮政系统的内部规定,就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邮局依据邮政法的规定作出“不予查询”的回复,人们出于对法律的尊重必须接受。但是,邮政法这一规定以及据此判决的合理性,却难以为人们普遍认同,因为一个明显违约的行为竟然可以完全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实在是超出了人们对交易信用与制度公平的理解。而一个单方面维护行业特殊利益的法律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邮政企业信用的丧失。
    不少消费者抱怨,既然平信邮递的安全性和效率得不到保障,为何不取消这项业务呢?业内人士认为,一项业务的存在,自然有它的市场和社会需求,因此,不能因噎废食,而是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保证平信邮递的安全性,保障平信邮寄活动得以良好运行,而这需要相关部门的努力。
                                                 (中国质量报记者   杨 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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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3-26 16: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lzhangxin 于 2011-3-26 16:27 编辑

垄断企业,霸王条款,邮政也不能例外呵!喊了多少年的“公众服务”,问题却越来越多,官照升,财照发。。。鸣呼!
3#
发表于 2011-3-26 16:24 | 只看该作者
平信的安全性越来越突出,速度是越来越慢,由于邮件日渐减少,开邮筒的次数也在减少,有的几天甚至数天才会开一次邮筒
4#
发表于 2011-3-28 09:20 | 只看该作者
我2006年10月26日途经珠海机场,顺便寄一信给自己,但是我10月29日回到家时,信还未到,直到11月3日才收到,上面盖销的收件日日戳却是10月31日。
5#
发表于 2011-3-28 09:58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国外寄来的邮件丢失、污损,邮票被揭(偷),这是常有的事,我都怕了ZGYZ,
“平信遗失不予赔偿,不予查询的回复”,谈“安全性”,先要从邮政内部人员开始清查。
试问,有多少真正普通(不重要)的信件丢失的,绝大多数还不是大家的集邮品投了ZGYZ,却杳无音训!!这是有选择性“遗失”!某些YZ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责任心是要打问好的。
我现在是“慢”不怕,就怕永远也收不到!
ZGYZ你老大?!
6#
发表于 2011-3-28 10:35 | 只看该作者
讲个提外的:
  去年向圣马力诺订购了几枚邮票,当我收到时,发现信封内已经浸过水(我接到信封时外面是干的,仔细看是水渍),里面邮票全部粘在一起,随即向ZGYZ投诉要求调查赔偿,折腾了一两个月,楞说信件外表没破损,里面的东西跟他们没关系!!
  后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圣马力诺邮政发了电邮,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立马让我将受损的邮票退回,并重新给我邮寄了新的,邮递费用12欧,也未重复收我的。
  我想说的一点:ZGYZ,出现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推卸责任,而从未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想办法去解决问题,一付耍无赖的模样,另人恶心。西方国家并非所有都好,但在对待消费者和售后服务这一方面,确实很认真负责,顾客确实是上帝(个人接触所见),好的方面值得学习!
7#
发表于 2011-3-28 10:59 | 只看该作者
同感,上次和邮友用平信沟通,结果对方没收到,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看来平信太不安全了。
8#
发表于 2011-3-28 20:42 | 只看该作者
同感,上次和邮友用平信沟通,结果对方没收到,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看来平信太不安全了。
张龙坚 发表于 2011-3-28 10:59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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