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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之十二: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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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5-1 0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6-4 12:11 编辑

香港有一阕粤语流行曲曰“比面派对”。
    确实如此。
    这个世界真是“互相比面”,你擦我鞋,我擦你鞋,但求大家happy,哪管是否口不对心?只要对方有利用价值,有求于人,何妨多落些“鞋油(膏)”?
    有的人在别人面前说尽某人不少坏话,但当见到某人,却揽肩搭膊——某兄某老板地亲热得羡煞旁人。这些人可能懂得特异功能,或懂软骨功,或早已进化为无脊椎动物。这些人在某人背后看似“唔比面”(不给面子),但面对某人时却比面十足,大概就是香港人说的“识捞”吧?到底哪个才是其真面目,明眼人自会明白。
    原本人与人交往应互相尊重,即是彼此“比面”,客客气气,没有纷争,世界也就融洽得多。但当“比面”已成为某些人的处事手段,仅仅是表面的比面,背转身却“督”人背脊,严重的就是“插”你一刀,“比面”只是一种虚假,正是说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而已。
    当看到一些看不过眼的东西,忍不住说三道四几句,有人认为我“唔比面”,因此而得罪了某些人。过去一些文章也曾与人争拗过,但完全是以事论事,可是得到的回应却是轻蔑、“对人不对事”的态度,真正是“冇面比”(不给面子)。某极限集邮会刊就因为刊登我批评某人出版的一本书的稿件,事前还向对方“打招呼”,那位仁兄很大方地说没问题。后来,第二年某人不缴交会费,说会刊刊登批评他的书的文章,要退会云云……。
    因不屑某人所为而与其缺裂初期,有友人说要找我与该人一起喝茶聊聊,以冰释前嫌;我即时回绝了,并说就算对方公开向我道歉,我也不可能再与这种人做朋友,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后来该人知道此事,居然对另一朋友说“咁即系唔比面?”(这样即是不给面子)。奇怪,这种人居然会说这种话!如果是说我不给面子那位“和事佬”朋友还说得通,难道我还需比面像他这种人?
    我只比面值得尊重的人,不分身份、贫富、贵贱。

(附笔:这个系列大约构思于一年前,后来陆续写了几段,但没有即时发表。直至去年8月奥运结束后先贴出“应时”的第一篇。这系列短文说的一些话,当然是我想说的,而且是出自内心的话。某些话难免有人会不喜欢,但这不是我需要考虑的。感谢在已发表几篇短文上回帖的朋友,虽然有些回帖似乎与我要说的话不够“和谐”,就好比一枚极限片的票、片组合有些牵强。我早已打算无论回帖如何,我不会再回应,虽然有些回帖令我有回应的冲动,但最后还是保持了缄默。这段文字算是作为回应在前几篇“观点”回帖的朋友的一次例外。)
2#
发表于 2009-5-3 06:43 | 只看该作者
不知所云!先后看了前几篇,也知道先生肚里委屈,说出来就痛快了。但是如此弯弯绕,让人摸不着头脑,等于浇了大家一头雾水,自己就能轻松吗?
极限网不是岭南,说普通话,好吗?!
3#
发表于 2009-5-4 00:04 | 只看该作者
翻译一下:比面(也有写成“俾面”)就是“给面子”的意思
4#
发表于 2009-5-4 08:11 | 只看该作者
写得好!
像LZ文中这样的人不管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上,遇到的不少哦~~~~~
为了得到“主人”吃剩的骨头,“吠”得凶得很哦~~~~~
5#
发表于 2009-5-4 14:58 | 只看该作者
同一个平台,不同的心态,各施各法,各码各札,各庙有各庙的菩萨。参拜吧~~~呵呵~~~
6#
发表于 2009-5-4 20:24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比面值得尊重的人,不分身份、贫富、贵贱。
陈进权 发表于 2009-5-1 08:50

诚心交流,值得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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