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了![]() ![]() |
李先生豪爽!![]() |
记得发行邮票时,本区局集邮门市有零售邮票202枚。 邮局开门不久就去排队,去时前面8个人,截止邮票售空时也不足十八个排队购票者。 每人限购一个方联,稍后有多人在邮协办公室聊天,期中一位送了一个方联给另一位晚到者, 此时方知有多人购得两个方联。。。 这类票吧,程友今后不必顾忌回收不了,大不了俺们破一个方联匀一枚给你。 ![]() |
可惜了,太可惜了! |
本帖最后由 程锋 于 2013-6-10 20:18 编辑 听天由命,顺其自然。 ![]() |
本帖最后由 古月 于 2013-6-10 20:10 编辑 真不容易! |
不要制作![]() |
本帖最后由 flzhangxin 于 2013-5-5 10:26 编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便成了人们评判优劣、选择最佳的风向标。不少人就按照这个标准,界定自已的目光,变成了一种嗜好。于是出现了成功者,作品被大众认可,也受到市场的追捧。 至于个人的喜好,由于其制作不受到规则束缚,自由度大,有极大的发挥空间,当然,其作品与市场影响也没关系。 两者差异显而易见,各人的鉴赏习惯、喜好情趣可以不尽相同,可评判的标准却只有一个。 |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3-5-5 08:29 编辑 LZ的彷徨说明有几个犹豫,可能就有其中对此票片组合缺少自信。 和反对不主张制的观点者不希望受规则约束一样,主张制的也不宜以规则以后可能会接受为理由。缘由很显然:我们没有对规则发展按自己愿望的话语权。 制作不一定用于参展,当然也不一定都是可参展的合格、合适素材,但参展素材源于制作。合格、合适的素材既可用于参展,又具生命力,当然也更有它的巿场,想必没有分歧。理由很简单:极限明信片已被可独立展览的规则所框定了它的基本内涵。 |
对于类似抗震救灾等题材(多为抽象画面)票制片我们没有必要自缚手脚,自己想制就制!我更看重票前片,毕究票前片是客观上原本就有的。 制作极限片不等于必须用于参展,参展与制片不是同一概念。要参加竞赛级展就严格照规则办,慎用或不用这类片。赞同11楼胡先生观点。 个人观点:特殊题材票制片特别处理,用极限集邮(即便不符合规则)方式为抗震救灾留下一份纪念何必要犹豫呢? |
虽然是主题和谐,但制了玩玩何妨。谁知以后有可能认可呢?况且片中的手拉手与票中相同,有特殊的意义。要扩大极限片的影响,就要把思路打开。在有确有其物的情况下,可以用确有其物来制片。在没有确有其物的情况下就不必受其束,生肖极限片前几年受其影响,很少有人制片,失去了许多机会,现在许多邮友都制生肖极限片。而且其中就有抱着确有其物观点的人。 程友,制吧。不要失去机会。如可能给我制一枚,您说多少款就多少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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