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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博物馆》原地局所的界定(请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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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6-19 13:22

正文摘要:

如图  《金沙博物馆》地处我市金牛区和青羊区,2007年底我市邮政进行了区域调整,分别成立金牛区邮政局和青羊区邮政局,目前《金沙博物馆》的信件和报刊属青羊邮政投递局投递,附近有金牛区邮政局锦城园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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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熙 发表于 2009-11-20 23:54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1-4-19 08:11 编辑
想想规则上为什么明确为“当地无邮局应选择最近邮局盖销”?道理自然明晰!
jiukou 发表于 2009-6-29 13:21


“指导要点(2006马拉加版本)”中译文是“对于纪念建筑、风光名胜和遗址来说,只有一个地方的邮戳符合和谐一致的要求,那是上述纪念建筑、风光名胜和遗址的所在地的邮局。如果上述地点没有邮局,可选择为上述地点服务的或距离最近的邮局。”

不能随意漏了“为上述地点服务的”邮局!

应该搞清楚下列几个问题:
1.什么是“所在地”的邮局?
2.什么是“为上述地点服务的”邮局?
3.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4.为“纪念建筑、风光名胜和遗址”主动“服务”的是投递邮政局,还是没有投递业务的邮政所?
5.“距离最近的邮局”没有投递服务业务算不算“所在地”邮局?特别是不是投递邮政局属下的邮政所?
浦燕 发表于 2009-11-18 18:05
2007年12月31日前锦城园邮政所和府南新区邮政所归属沙湾邮政分局,投递也是沙湾局。
2008年1月1日后:锦城园邮政所归属金牛区邮政局,投递是沙湾局;府南新区邮政所归属青羊区邮政局,投递是苏坡局。
徐跃中 发表于 2009-7-6 11:35
插一下话。邮政营业所和邮政投递局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生产单位,正如大家不会到投递局交寄邮件一样,以投递局所属来界定原地是不妥的。而邮政营业所设置的理由不外乎提供邮政服务和创造经济效益两点,不会下文规定 ...
农步存 发表于 2009-6-24 09:02

赞成这个说法!有风景戳最好
巴山 发表于 2009-7-6 07:10
学习了!谢谢楼上各位老师的高见!
jiukou 发表于 2009-6-29 13:21
想想规则上为什么明确为“当地无邮局应选择最近邮局盖销”?道理自然明晰!
张福魁 发表于 2009-6-29 13:17
的确,锦城苑邮所比府南新区邮所近!
浦燕 发表于 2009-6-25 12:26
呵呵,建议你步行走一下,找出个“最佳原地”来吧。
农步存 发表于 2009-6-25 12:21




呵,早走过,是锦城园近一点。
农步存 发表于 2009-6-25 12:21
呵,规则也只是说最近邮局哈。
浦燕 发表于 2009-6-25 11:42


呵呵,建议你步行走一下,找出个“最佳原地”来吧。
浦燕 发表于 2009-6-25 11:42
呵,规则也只是说最近邮局哈。
jiukou 发表于 2009-6-24 12:10
插一下话。邮政营业所和邮政投递局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生产单位,正如大家不会到投递局交寄邮件一样,以投递局所属来界定原地是不妥的。而邮政营业所设置的理由不外乎提供邮政服务和创造经济效益两点,不会下文规定 ...
农步存 发表于 2009-6-24 09:02


赞成这个说法!
农步存 发表于 2009-6-24 09:02
插一下话。邮政营业所和邮政投递局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生产单位,正如大家不会到投递局交寄邮件一样,以投递局所属来界定原地是不妥的。而邮政营业所设置的理由不外乎提供邮政服务和创造经济效益两点,不会下文规定“为某某某几条街提供邮政服务”。基于此,个人认为金沙博物馆不存在唯一原地。
浦燕 发表于 2009-6-23 12:44
[quote]极限片本身是不需要实际的邮品,与投递局无太大关系吧
张鉴 发表于 2009-6-22 11:06



呵,现在的问题是“销戳地与所属邮区”到底有无直接关系,或这方面的标准,欢迎大家发表意见。
张福魁 发表于 2009-6-23 11:35
投递邮局据了解为“苏坡桥”投递局
这个邮局在成都三环路苏坡立坡桥边上,
张鉴 发表于 2009-6-22 11:06
极限片本身是不需要实际的邮品,与投递局无太大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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