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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殷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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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邮政日戳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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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10-22 00:10 | 只看该作者
办封办片的大户提前盖到戳这是非常常见的,经协调提前一晚上盖通宵也是有的。中国邮政违规的事太多了。仅举一例:您自己亲自盖戳符合邮政相关规定么?
17#
发表于 2014-10-22 18: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yufu 于 2014-10-22 20:54 编辑

今天邮协开会我去咨询了这个问题,他们说的与我查询的资料(邮政法)基本一致。邮件投递分四个环节即收寄、分拣封发、运输、投递四个环节,四个环节分工有不同,又有协作。营业戳、分拣戳(有的还有封发戳、接发戳、处理戳等)都是普通邮政日戳。营业戳在窗口上对外盖销邮资票品,是第一进口,分拣是收寄后到分拣处理中心处理,没有销票的可以补销或滚销;所以有的邮局拿分拣戳来补盖销邮品。分拣戳不是投递戳(出口,落地戳)。现在许多邮局的分拣戳都没有使用了。我们这里早没有了分拣戳了,因为分拣中心又有很多细致的分工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黄山分拣戳是老戳了!在窗口上的营业戳才是对外主要的日戳。虽然有些邮局拿分拣戳补销票。但是对于原地集邮的来说,营业戳更能说明邮路和时间等问题。证据、资料更为详实。因为营业戳一般上午和下午更换有时间(我们这里是上午9点和下午3点)。如果只盖分拣戳,从邮政窗口到分拣中心这段路上的邮路时间资料就缺失了(不论距离远近),所以盖营业戳是最好的选择。黄山邮局营业戳不销实寄邮品是违法的、错误的。分拣戳销票可以!但是不是最好的实寄原地邮品。北京邮友的做法非常正确。
18#
发表于 2014-10-23 07: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yufu 于 2014-10-23 07:44 编辑

本帖最后由 liyufu 于 2014-10-22 22:43 编辑

《邮政业务学习》摘要-邮政日戳的使用与加盖
邮政日戳的使用与加盖
    邮政日戳是邮局处理邮政各类业务的一种专用戳记,作为确认邮政企业与用户之间及邮政系统内部各局所、工种之间权责关系得重要印信,具有庄严的法律效力。其使用范围和加盖位置有明确的规定。
一、使用规定:
    1.邮政日戳不能加盖在内、外部的文件、公函、通知、介绍信等资料上面用来代替邮局公章,当然也 不能起到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效力。
    2.日戳中部一行字钉为表示处理业务的日期、时间,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开始以前更换。如在一个工作 日中有两个(含)以上处理频次的,则需在下一频次开始前更换“时”字钉,以明确其时限、频次 和责任段落。
    3.更换日戳字钉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提前、推迟。
    4.每次更换字钉后,必须在“日戳打印簿(邮1615)”上加盖戳样,要求做到戳印端正、清晰、
双章 (经手人、检查人)齐全,经检查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范围
1、营业日戳用于收寄、封发各类邮件时使用,可盖销邮票、邮资图案及加盖在业务单据、购买邮票证明单等单式、凭证上。
2、投递日戳用于处理进口的投递邮件,主要加盖在本支局(所)投递的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上及进口路单、清单、领取邮件通知单、再投或改退批条上。
3、邮政储蓄日戳在办理邮政储蓄业务范围内使用,可用于加盖在邮储存折、存取款凭条等相关储蓄业务单式和凭证上。
4、分拣、转运、查档等局内各工种生产单位使用的日戳只能在内部处理邮政业务时使用,可加盖在收发邮件路单、封发邮件清单、邮件查询回单等相关业务单式上,不能用来盖销邮票,也不得用于集邮等用途,如在分拣邮件时发现邮票漏销,是不能用分拣部门的日戳去补盖的,只能用戳边将邮票滚销。
三、加盖位置
1、对窗口收寄、筒箱开取的信函上所粘贴的邮票及邮资信封、邮资邮简和邮资明信片上所印的邮票图案,必须用当班日戳盖销。
2、投递日戳的加盖:进口投递的邮件,必须加盖当班投递日戳。邮处规则对加盖位置作出统一规定:要求信函加盖在信封背面,如信函背面贴有邮票的,应注意不要将投递日戳盖到邮票上或与收寄日戳重叠;文件型特快专递邮件加盖在专用信封正面指定位置;物品型特快、印刷品盖在正面空白处;明信片加盖在空白处,不能盖在背面图案上及正面字迹处;领取汇款通知单、包裹详情单和其他领取邮件通知单在该通知单指定的位置(印有一空心圆圈处)加盖投递日戳。
19#
发表于 2014-10-23 08:55 | 只看该作者
极限集邮讲的就是和谐,邮友之间和为贵。

19#言之中肯、在理,赞一个。
20#
发表于 2014-10-23 10:0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很多天,一直没有说话。有点憋不住了,说两句。

1、此事争论,不管结果如何?还是要看邮政规则是如何规定的。殷吉丰和李玉福两位朋友是下了功夫的。邮政就应该这么办。有规定的。
2、邮政部门没有按照国家给 ...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14-10-23 08:38

我本局外人,但是喜欢研究些问题。也好!事情还是弄清楚了!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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