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集邮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512|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观点之十:无语录(语无伦次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3-17 0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3-31 11:48 编辑

有谓:事不关己,己不劳心。
      年前我与某人的争拗,曾发帖征求各位版主的意见——“……多次在帖子里有意针对我,我均一再容忍,但这次的帖子有涉人身攻击之嫌,请各位给个意见!如确有违反网站守则,应如何处理?”除了其中一位版主回帖说“洪水,地震,海啸,山崩都比不上人祸,但是天灾不可预防,人祸却可以尽量避免。一句话:以德服人为上。”就再得不到其他版主的半言片语。
      某人的放肆的态度,或多或少因其与小夏相熟有关(这里无意怪责小夏,只是有些人太不识大体,在极限集邮网“搞事”,如何面对朋友?——当然这种人不会有这样的思维);另外,就是不管该人贴出的“极限片”是什么“东东”,每次均有人赞好,也因此而造成该人得寸进尺。当然,最主要是该人的个人行为,确实有“网霸”的意味——他管理的网站版区,他老兄不喜欢的就可以随便删帖,而且甚至封ID一星期“禁言”,被封ID的人还是他的“老友”啊,但他说对方并不知是他所做的“好事”。他与人在网站争拗,就私下要友好“围攻”对手……(还不只一次)。该人批评我什么“别自以为是”,其实该人最“自以为是”——只有他是对的。该人也说自己行为正直,但……。(我正如该人说的“左言右语”)
      或者大家早已忘记这事,就让我将该人的话让各位“重温”一次:
      以前在某场合与邮票友交流,有人就常摆出『专家』身份参予,曾经听『专家』说过:“你的制作如何如何的不合规格,如何如何不合评审要求,如何如何的......等等”,但我还没见过『专家』的邮集,真的可能是‘宝’呵~~~~~。心想『专家的心态可能认为:“我有你有,很正常;我有你没有,就是宝;你有我没有,就是草。我有你没就可捞个高价呵.......”哇哈哈~~~~~       (到底是谁“捞高价”?请参阅这个系列“观点之九:人无我有就是宝”http://www.chinamaxicard.com/bbs ... e%3D3&styleid=4
       这些为攻击我而纯人身攻击的话,不少人看了竟然若无其事……!与这些话相比,徐正炎的帖子虽然较严厉,甚至带有指责之意,但绝无人身攻击;或从另一角度来说,是爱之深、责之切。
      某人长时期针对我(到现在仍在找机会搞小动作),又有谁说过公道话?“以德服人”对这种人完全“失效”,你越退让,他更肆无忌惮了。
      近来发生的事,与我的事件有相似之处,只是我的仅牵涉两个人,而近日的事牵涉两个会——还是一个人与一个会?
      过去已曾听说几个极限集邮研究会各立山头,搞派系。现今好像上海会被孤立,个中详情我不清楚,但一个小小的“极限界”搞成这样子,令人感叹、无奈。
      我之前没留意徐正炎的帖子,过去有否搞针对?如果仅是今次,就要封杀ID,于理不合,难以服人,只会让人留下话柄。虽然其发帖的用语过重,甚至说是苛责,但总不致要封杀ID。
我绝对赞成有纪律,例如会员不应乱发帖——不应在一般版区发出售、征求、问价之类的帖子,如有这类帖子应删除或移动到适当版区,但现在大部分版区无人理会。有的版主长期没登录,为何仍挂版主之名(比起年前看到有版主离开几天不能上网也预先请假,差远了)?又有些版区,一些“废帖”也无人删除,或发错帖也无人管。这样要版主何用?为何不另选贤能?
      除了纪律,当然更重要是帖子不能有人身攻击,我看这次事件不涉人身攻击。徐的态度或出发点虽有问题,但不构成封杀ID的理由。某人的帖子对我人身攻击,大家不是“视而不见”吗?这次为何就采严厉态度?还是那句,事不关己……,当自身受到侵害,才会明白个中苦况。别人的事,就只会说些不痛不痒,各打50大板的话。
      我仍是一贯作风,有话不吐不快,这次连部分版主也得罪了……。

(我的小文,显然有违“和谐”。但和谐是相对的,并无单方面的和谐,也无绝对的和谐。不少爱好和平的人希望有个“乌托邦”,但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只要地球上有爱搞事的滋事份子存在,就不可能有乌托邦,或“世界和平”。有不同声音,提出讨论,以事论事,诚心讨论,不作人身攻击,也就是人类进步的原素之一。如果各人只是将话藏在心底里,表面虽然很和谐,但这种和谐只是一种假象,经不起考验。可能有人会说事件已过去一年多,为何我仍斤斤计较、旧事重提?如果两个人有分歧,道不同不相为谋,各走各路,各不相干,事情早已了结。但一年多了,该人仍是“深心不忿”,找得机会就搞小动作。例如我在“港澳台极限”帖子“发帖须知”的一些话,他就在他的帖子里说什么“规则是死的……”。其实我一向的观点是个人喜欢收藏什么别人无权干涉,但极限集邮网站——以及极限集邮刊物,应以介绍、研究“正宗”的极限片为合,其他的什么“开放类”极限片,自己或与同好喜欢如何制作、欣赏也好,还是不要在极限集邮网站或刊物多作介绍——否则请将这个网站更名为“开放类极限集邮网”。我过去曾说极限集邮还未做好,为何还要“不务正业”搞什么开放类极限集邮?其实这正正反映了“极限集邮界”的“不和谐”,那些说什么做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之类的话,又说要做些超英赶美的极限片——老外没想到的,我们黄皮肤的已早著先机,“快人一步”,取得阿Q式的满足。)
2#
发表于 2009-3-17 13:55 | 只看该作者
陈友每次'观点录'我都喜欢阅读,其人有才服人有理;今天的和谐社会,就是应该以德以理服人,遵守规距,养成好习惯是很必要的;版主的责任不轻,既然付给这个名函就该尽上自己的责任。
3#
发表于 2009-3-17 14:18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对于LZ的观点,我也是非常赞同的,要不我也不会去其中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了,但是某些人似乎并不是针对某些极限观点的讨论,而是针对某个人或者是某个集体。
4#
发表于 2009-3-17 14:41 | 只看该作者
我与进权兄认识有十年了,与其交往甚欢!
5#
发表于 2009-3-17 14:58 | 只看该作者
网络的虚拟在网上无所不见,犹如陈先生所言“事不关己,......”,不过偶想,作为一个专业性比较突出的网站,尽管不具备事业或企业单位意义上的行政手段,我们的一些“责任人”遇事还是应出面站在第三者的立场,表明一下态度,以尽量避免事态无序发展。
极限片制作与欣赏专业性的正确引导仍不可少,发帖还是应按板块分类来管理,近一段时间实在显得有点乱,一孔之见而已。
陈先生之“观点录”要吗令人深思,要吗使人顿悟,个人认为是该板块的一个亮点。
6#
发表于 2009-3-17 18:25 | 只看该作者
非常赞同此话"会员不应乱发帖——不应在一般版区发出售、征求、问价之类的帖子",特别是和极限集邮无关的出售帖子。
7#
发表于 2009-3-17 18:38 | 只看该作者
非常赞同此话"会员不应乱发帖——不应在一般版区发出售、征求、问价之类的帖子",特别是和极限集邮无关的出售帖子。
淘片者 发表于 2009-3-17 18:25


版主发现这样的帖子应该及时转移或者删除!没有这样做的是没有尽到责任!
8#
发表于 2009-3-17 19:12 | 只看该作者
陈先生之“观点录”要吗令人深思,要吗使人顿悟,个人认为是该板块的一个亮点。
李继烈 发表于 2009-3-17 14:58

9#
发表于 2009-3-18 08:47 | 只看该作者
也喜欢LZ的性格——直言不讳。
这肯定会踩到某些小人的小尾巴,还不知道会对你做些什么小动作哦~~~~~~~
要是让我来发表像LZ这样的长篇,我肯定已经早就骂人了,呵呵,LZ的语言能力也让我佩服。
10#
发表于 2009-3-18 14:11 | 只看该作者
陈友每次'观点录'我都喜欢阅读,其人有才服人有理;今天的和谐社会,就是应该以德以理服人,遵守规距,养成好习惯是很必要的;版主的责任不轻,既然付给这个名函就该尽上自己的责任。
海珠石 发表于 2009-3-17 13:5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hinamaxicard.com ( 粤ICP备05042178号 )

GMT+8, 2025-7-7 06:52 , Processed in 0.05622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