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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3-25 20:24 编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在公车上跷二郎腿的景象很常见,特别是搭客不多时更普遍,除非车厢内已很挤,几乎无容身之处,才没有空间让其跷二郎腿。
跷二郎腿而将脚伸到过道中间,当有搭客上下车,这些跷二郎腿的大哥大姐、大叔大婶的反应有几种:
第一种人:马上将腿放下,让别人走过——这种人还是有公德,只是有些坏习惯而已。
第二种人:将腿放下,但过一会又再跷起二郎腿——这些人虽仍有公德,只是“积习”难改。
第三种人:腿不放下,只是挪一下身体,待别人走过后再“回复原状”——这种人稍微有公德,但还是有点自私。
第四种人:毫无反应——这种人自私自利,毫无公德。
另有一种情况,有些座位设计是“对倒”式,两排座位的搭客面对面而坐。但有些人,就算对面座位有人,还是跷起二郎腿,不管鞋底碰到对面搭客的裤管也无半点感觉,这些人太自私自利了。如果对面座位没人而将脚搁到对面座位,这些人就一点公德也没有。
当我遇到第四种人,我会毫不客气地用脚将这些“无情脚”拨开才走过,或故意匆匆而过假装不小心轻轻踢他一脚……对付这些不顾公德的人只能用这种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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