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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网上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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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11 0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38#
发表于 2012-1-21 10:4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2-1-11 08:57 | 只看该作者 面值9元邮资封邮政卖多少钱?为什么市场上2元可以买到?邮政已经赚足了钱,又开始限制使用。即当婊子、又立牌坊
             无耻的龟腚!!!
37#
发表于 2012-1-21 09:29 | 只看该作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36#
发表于 2012-1-20 22:36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三条 邮资凭证售出后,邮资凭证持有人不得要求邮政企业兑换现金。
  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应当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停止使用九十日前予以公告,停止销售。邮资凭证持有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邮政企业换取等值的邮资凭证。
  第四十四条 下列邮资凭证不得使用:
  (一)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使用的;
  (二)盖销或者划销的;
  (三)污损、残缺或者褪色、变色,难以辨认的。
  从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上剪下的邮资图案,不得作为邮资凭证使用。
35#
发表于 2012-1-18 00:44 | 只看该作者
无耻的乌龟腚!!!
34#
发表于 2012-1-17 20:47 | 只看该作者
无耻的规定
33#
发表于 2012-1-16 22:51 | 只看该作者
邮政把集邮者当成任由他们宰割的羔羊了。
32#
发表于 2012-1-16 22:3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济南、深圳、南京等地已经按龟腚办了,集邮者无可奈何~
http://bbs1.kljiyou.com/viewthre ... p;page=4#pid5421836
31#
发表于 2012-1-16 21:43 | 只看该作者
我呼吁依法维护邮人合法权利!建议联名向国家交运部和法制局反映!理由是:
    第一,邮政企业印制的邮资封片,如果不让使用和邮寄是违法行为;
    第二,剪下兑奖号后的邮资封片,只要邮资图案是有效无损,均为 ...
liyufu 发表于 2012-1-11 17:18


非常有道理!
30#
发表于 2012-1-15 15:29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抗争是没有用的。但也得给个期限吧,让我们尽量消耗这些封,不能说不准用就不准用啊!太不人性化了嘛!
29#
发表于 2012-1-15 15:0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8#
发表于 2012-1-12 12: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hejingang 于 2012-1-12 12:14 编辑

手里有的幸运封尽量使用吧,不过买了100个,一年也用不完。已经半年多了,一半还没用完。到时候真的执行起来,可能和柜台人吵架,弄得不开心!真是害怕起争执!
27#
发表于 2012-1-12 10:39 | 只看该作者
保险行业有保监会,建筑有监理,银行也有,邮政就没有?
26#
发表于 2012-1-12 08:04 | 只看该作者
经济时代,社会环境变了,和其他垄断企业一样,什么法规啦什么规定了,我老大,我说了算。【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特色】
25#
发表于 2012-1-12 01:43 | 只看该作者
我呼吁依法维护邮人合法权利!建议联名向国家交运部和法制局反映!理由是:
    第一,邮政企业印制的邮资封片,如果不让使用和邮寄是违法行为;
    第二,剪下兑奖号后的邮资封片,只要邮资图案是有效无损,均为 ...
liyufu 发表于 2012-1-11 17:18

同意李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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