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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onnyg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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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邮政!反正我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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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8-8 16: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树 于 2011-8-8 16:48 编辑

两个感想:
1、蝈蝈忒有钱了;
2、邮政不愧500强称号,服务超好,连蝈蝈工作单位新址都知道。

说明蝈蝈在邮局倍有面子了,邮政想拍蝈蝈马屁,没拍好。
17#
 楼主| 发表于 2011-8-8 20:21 | 只看该作者
两个感想:1,邮政太不负责   
           2,康平忒有钱了,
我也遭过两次,不过还不到郭友的零头,算了,忍
lzxdjwy 发表于 2011-8-8 16:39


要真有钱我也忍了,还跟他们生这闷气干啥。。。。
18#
发表于 2011-8-8 22:45 | 只看该作者
同情康平。
19#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23:13 | 只看该作者
经查,用户反映所谓丢失的邮件为 4月15日从德国寄至无锡燃气公司郭康平收,无锡芦庄投递班于4月28日投递至无锡金石路393号燃气公司传达室由门卫签收(后被该公司门卫丢失)。燃气公司原址曹张新村51号属清扬投递班投递。去年下半年该公司迁至金石路393号属芦庄投递班投递。经查,进口国际邮件由我局国际邮件分拣人员是按国际邮件书写地址译成中文地址直接批注在邮件上,发至相关投递班,投递班接收后按批注地址投递。该公司原址曹张新村51号与新址金石路393号差异很大,邮件地址翻译不可能有如此大的误差。用户曾于6月7日通过“11185”反映过此问题,我局已将情况向其作了说明和解释,用户坚持认为邮件地址写的是曹张新村51号,就目前情况来讲,我局并无过失。收到中国邮政用户投诉处理单后,我局再次与该用户联系沟通,进一步向其说明,如若坚持认为我局未按址投递,请提供相关证据,确属我局工作失误,我局将承担相应责任。但该用户在既未看到过原件又提供不出其它证据的情况下,坚持认为邮件的收件人地址为曹张新村,始终认为我局未按址投递。经查,该用户的投诉不成立,已向用户进行说明。
20#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23:14 | 只看该作者
这是邮局最新的回复,我多次向邮局表示过我有证据可以证明,可邮局从没跟我联系要求看相关文件,却空口白话说我提供不出证据!
21#
发表于 2011-8-10 08:43 | 只看该作者
(代)邮政新闻发言人某勇平:“蝈蝈拿不出证据,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22#
发表于 2011-8-10 09:49 | 只看该作者
发生的一切都是责任心的问题,投递员怎么不找本人,签收人怎么能给丢了,要好好问问签收人东西的去向!
23#
发表于 2011-8-10 10:11 | 只看该作者
如若坚持认为我局未按址投递,请提供相关证据,确属我局工作失误,我局将承担相应责任。


太强了,自己送错地址了,还要人家提供证据!

应该是他提供证据证明他没有送错吧!


向国家局投诉吧,!!!!
24#
发表于 2011-8-10 10:13 | 只看该作者
如若坚持认为我局未按址投递,请提供相关证据,确属我局工作失误,我局将承担相应责任。


太强了,自己送错地址了,还要人家提供证据!

应该是他提供证据证明他没有送错吧!


向国家局投诉吧,!!!!

小郭,反正这么多钱都损失了,你就每天打电话给国家局01066417000,打到他烦为止,如果不处理,我给你国家邮政局高层的私人手机号码,哈哈 。
25#
发表于 2011-8-10 12:52 | 只看该作者
铁道部要温总理亲自到场才管点用,邮政局估计请涛哥说去话就行,蝈蝈,跟涛哥谈谈去。
26#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2:5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任务交给你了!
27#
发表于 2011-8-10 17:2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向有关部门反映还有的你烦啊!!















大型游戏机首选千千
28#
发表于 2011-8-11 06:21 | 只看该作者
同情康平。
裴建中 发表于 2011-8-8 22:45
29#
发表于 2011-8-11 16:15 | 只看该作者
严重关注!!!!!!!!!!!!
30#
发表于 2011-8-11 18:0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耗下去真是苦了消费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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