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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uk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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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极限网对论坛所发表的贴子、文章拥有所有权。纸质媒体如确需整理发表本网贴子、文章的,需与网站管理员,以及主发贴者联系,得到确认后才能公开发表。经本网及发贴人同意发表的整理贴,必须给本网及发贴人提供样刊2册。"
----我觉得,只要不是为了赢利,注明出处即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嘛。
发表于 2009-2-19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保护版权。
发表于 2009-2-24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擅自转用站上的文字帖,算不算“违法”。这种人应该公开,受到谴责。
站上的图片资源是作者为大家的奉献,转用首先要征得他人的同意。擅自转用还报以自己的名字,算不算“盗窃”。
但对于水印。我不是很支持,因为上了水印的片在欣赏和研究时,总是不太方便。
发表于 2009-3-11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9-4-19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智慧財產權...支持!
发表于 2009-6-5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想结交一些极限的老师,也想搞个复品的小店,只是不知怎么建立?
发表于 2009-6-18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9-7-9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加大保护措施和惩处力度
发表于 2009-10-2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扫描出来的图片压缩到400╳300以内。
发表于 2009-11-7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印是必须的,或者说不单单是作者自己的水印,还可以搞个极限集邮网的水印。
发表于 2010-1-27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0-2-1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0-3-18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巴山 于 2010-3-18 07:22 编辑

支持!网站可整个小点的水印在右下角,不影响画面的观赏,尽量靠边点!
发表于 2010-4-7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0-4-9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网站可整个小点的水印在右(或左)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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